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辖区内部分保险公司、银行主体和主要负责人。

此次处罚的机构中,有两家保险公司和一家银行。保险公司分别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银行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方面,主要涉及套取费用、编制虚假材料等问题。2024年1月25日,日照监管分局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日金罚决字〔2024〕8号、9号)。因该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编制虚假资料,该公司被罚款16万元。

同时,时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五莲营销服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世君,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编制虚假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天安保险是中国第四家财产险保险公司,也是第二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标准组建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公司提供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2024年2月27日,日照监管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日金罚决字〔2024〕10号、11号、12号)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15万元。

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莒县支公司经理陈维收,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张永周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国任保险是一家财产保险服务商,公司提供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银行方面,问题主要涉及贷款管理不当。2024年1月25日,日照监管分局年内对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日金罚决字〔2024〕1号、2号、3号)。因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及用途监控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该行被罚款50万元。同时,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时任副行长徐茂德被罚款5万元,时任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童海路支行行长申传花被警告。

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买卖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凤凰网山东 张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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