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SH600039)$  路桥集团四季度利润下降,是否与此有关?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2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 拟认购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伙企业”或“私募基金”)的出资份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以获取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路桥集团是为了以融 资+工程总承包模式取得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 线)No3标段的工程总承包。

本次交易投资金额:路桥集团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私募基金 的出资额人民币11,117万元,占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比例为11.755%。

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路桥集团已收到招标人广西钟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钟贺”) 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成为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 州支线)No3标段的中标人,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No3标 段

项目地点:广西贺州 中标金额:人民币757,885,170.29元 建设工期:30个月 项目投资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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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广西钟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 起点位于钟山县钟山镇升平街新村附近,终点位于八步区莲塘镇碳冲尾附近,通 过莲塘枢纽互通与在建连贺路相接。主线全长50.404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 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26m,设计速度100km/h。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需按要求认购相应私募基金的份额,路桥集团需作为 有限合伙人签署《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参与认购11,117万元的私募基金份额。同时,为保障路桥集团在私募 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后顺利退出,路桥集团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步签署 了《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路桥集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私募基金名称: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3年4月13日

管理方式:受托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本基金为单一标的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投资于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公司(广西钟 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款注入项目公司后将专项用于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 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人民币94,570万元 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基金存续期限15年。 登记备案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已

签订合伙协议,目前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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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宏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6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5号交投大厦1203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0465。 截至本公告日,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 利益的安排等。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1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6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118-20号房 经营范围: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具体项目以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项为准);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仅限私募基金业务,具体项目以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项 为准);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资产管理(以上经营项目 除涉及许可审批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外);投资信息咨询(除金融、保险、 证劵、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国家禁止或限制的服务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广西交盛贺北二期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铁投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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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207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5号基金大厦B座

10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3.企业名称: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计中彦

注册资本:210,3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1990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甲秀北路8号贵州公路集团大厦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等。

4.企业名称:广西交盛贺北一期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铁投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13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23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5号基金大厦10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3,010,500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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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48楼

  经营范围:交通建设与经营;交通设施养护、维护、收费;对房地产、金

融业、物流业、资源开发、交通、能源、市政设施、建筑业的投资、建设、管

理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咨询、施工、承包;工程项目

管理;交通类科技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各合伙人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 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私募基金股份或认购私募 基金份额,不在私募基金中任职。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路桥集团与其它五位合伙人共同签订了《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合伙企业因合伙目的无法实现而确需终 止,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存续期。

(3)投资期限与退出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15年,基金成立的前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投资期 内基金投资目的实现,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及退出。从存续期的第四(4)年开始 应进行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及退出,基金成立的第四(4)年至第(15)年,为 收益分配及有限合伙人退出的延长期限。

2. 合伙人及出资

(1)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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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书》,列明

该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额和到帐日。有限合伙人将在其认缴的出资额内,

按照《缴付通知书》的要求将出资款一次性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

银行账户。

(3)合伙人共出资94,570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为: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 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承担责任方 式

           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10

0.011%

无限责任

                广西交通发展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货币

47,280

49.995%

有限责任

                广西交盛贺北二期交

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货币

10,197

10.782%

有限责任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

货币

10,463

11.064%

有限责任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货币

11,117

11.755%

有限责任

            广西交盛贺北一期交

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货币

15,503

16.393%

有限责任

      3.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向各投资人进行分配之前,应当首先缴清当期应缴纳的税款

及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当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2)合伙企业因本期所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按每笔出资对项目的投资情

况确定投资收益)、临时投资收益产生的可分配现金,计提各项税费后,然后将 剩余收益按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收益分配日指每年12月25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3)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 配或承担。

(4)对合伙人的收益分配及合伙份额退出都只能采取现金形式分配。 4. 合伙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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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 权限,对合伙企业的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运营,可以以其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合 伙人的名义而享有独立及排他的执行权。

(2)资金托管 合伙企业应委托托管机构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 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应当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

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托管机构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托管机构的更换须 取得全体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5. 投资业务 本基金为单一标的投资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于贺

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公司(广西钟贺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投资款注入项目公司后将专项用于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

(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6. 合伙企业管理费

(1)管理费 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的对价,在自

首次交割日起的合伙企业整个期限内,合伙企业应于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分

配投资收益的同时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投资于普通合伙人管理

的基金,此部分出资不重复收取管理费,其他情况按约定收取管理费。

(2)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若基金年化收益率未达到8%,则基金管 理人不收取管理费;若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8%及以上,则基金管理人按实缴规 模的0.2%/年收取管理费,按年收取。

7. 退伙

  未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的要

求。如普通合伙人为满足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监管规定的变化而不得不提出

退伙,该普通合伙人可以退伙。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时推选新的普通合伙人,并

修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

8.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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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9.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西交

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地(注:南宁市)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有判决,诉讼费由败诉方一方负担。

  (二)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路桥集团(以下简称“乙方”)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同步签署了《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之基金

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基金份额锁定期

基金份额锁定期为自乙方签订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 路贺州支线)融资+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 日后6个月(交工验收之日以项目根据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工验收合格且项目法人签发正式生效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在锁定期内,乙方除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对外转让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转让广西交 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

2. 业绩预期

(1)业绩条件 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证书发放日期之日起6个月(T日)内,任意

连续180天的日均通车量不低于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期的日均通车量,即 9,548辆/天。

任意连续180天的日均通车量中的“日均通车量”指的是:由广西壮族自治 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提供的该路段的自然日均交通量。

(2)业绩确认

乙方应在T日后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确认业绩结果,甲方收到通知文件后应 在10日内向乙方反馈业绩确认结果,甲方在上述日期内未反馈的,视为认同乙方 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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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基金份额转让

(1)优先购买权 基金份额解除锁定后,在符合《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前提下,若乙方转让其持有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 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全部份额,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2)基金份额转让

1)达到业绩预期 1基金份额解除锁定后,在符合《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前提下,若达到协议约定的业绩条件,则甲方 有权按照本条第4点“约定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持有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 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全部份额。乙方不得向任意第三方出让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 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但甲方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除外。

  2甲方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并注明行权日期。

3甲方行权日的期间为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证书发放日期之日 起6个月(T日)至T日+90天,超过行权期限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同放弃该项 权利。

4约定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签订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格为以下价格的较低者:

a.评估基准日(Y日)相应基金份额对应的评估价值。基金全部份额的评估 价值指的是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中的较高者。相应基 金份额时对应的评估价值=基金全部份额的评估价值×乙方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b.评估基准日(Y日)基金账面净资产×乙方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乙方持有 基金份额比例=乙方持有基金份额/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 业全部份额。

Y日= 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证书发放日期之日+180日,如需调整 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未达到业绩预期 1乙方有权向甲方或任意第三方转让持有的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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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投资合伙企业任意份额。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书面

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除外。

  2乙方按本条第4点“约定转让价格”向甲方转让持有广西交投二十六期

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全部份额时,甲方不得拒绝;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

方,并注明行权日期,甲方予以回应。

3乙方行权日的期间为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证书发放日期之日 起6个月(T日)至T日+90天,超过行权期限不按本条第2点行使权利,视同放 弃该项权利。

4约定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签订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价格为以下价格的较高者:

a.评估基准日(Y日)相应基金份额对应的评估价值。基金全部份额的评估 价值指的是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中的较高者。相应基 金份额时对应的评估价值=基金全部份额的评估价值×乙方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b.评估基准日(Y日)基金账面净资产×乙方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乙方持有 基金份额比例=乙方持有基金份额/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 业全部份额。

Y日=贺州北过境线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证书发放日期之日+180日,如需调整 由双方另行商定。

(3)转让支付事宜

以前文“3. 基金份额转让(2)基金份额转让”中约定的行权日为基准日(R 日),乙方将持有的广西交投二十六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一次性转 让给甲方。甲方将按五笔等额支付转让价款,每笔转让价款金额为相应约定转让 价款的20%,R+1个月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R+12个月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R+24 个月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R+36个月支付第四笔转让价款,R+48个月支付第五 笔转让价款。

4.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应通过本 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诉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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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天内无法 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事项提交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 决。

5.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不以获取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路桥集团是为了以融资 +工程总承包取得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No 3标段的工程总承包,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路桥集团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次交易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提示

1.私募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私募基金可能因合伙人未能按期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标的基金未 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本次交易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资本市场行情、合 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着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不能及 时有效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且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4.本基金为单一标的投资基金,将专项用于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 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相较于多标的投资基金,本基金 风险更集中,无法通过多渠道、多种类标的等方式分散投资风险。

5.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 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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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8:47:4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3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

建设项目方案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

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 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四川路桥盛通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与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原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城乡集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与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以下简称 “项目”、“本项目”)。蜀道城乡集团为联合体牵头人占项目公司股比为 54%;路 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 26%,合计需出资资本金约 8.3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1-123 的《四 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参股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优化合作模式,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调整投资方 案。原方案约定各投资人按照股权比例组建多家项目公司分别实施各子项目, 现结合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新方案拟调整为路桥集团及盛通公司控股成立一 家或多家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并不再参与博物馆群 及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与原方案一致。征地拆迁费用(上限 45 亿元)拟 采用自有资金的方式投入,蜀道城乡集团、路桥集团以及盛通公司需共同承担 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义务。

综上,根据建安及征拆投资方案调整,公司总出资义务由 8.32 亿元调整为 上限 22.377 亿元。其中,路桥集团出资义务由 8 亿元调整为上限 19.4425 亿元, 盛通公司出资义务由 0.32 亿元调整为上限 2.9345 亿元。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38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蜀道城乡集团与本公司同受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 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1. 公司先后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路桥集团转 让持有的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股权的议案》。为优 化公司资产和产业结构,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布局,公司全资 子公司路桥集团将其所持有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 的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价格为 11.2157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3-028 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路桥集团协议转让持有的蓉城二绕 19%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川交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放弃控股并以参股的方 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的 下属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和川 高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高速”)组成 联合体投资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166.71 亿元,其中项 目自筹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20%,即约 33.34 亿元。川交公司按参股比例 1%,需 投入项目资本金约 3334.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 公告编号为 2023-053 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川交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德 阳绕城南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3.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路桥集团、华东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 项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路桥集团、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放弃控股并以参股的方式,与广西建工金控投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38

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川高公司及川高公司的下 属子公司智慧高速组成联合体投资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约 353.50 亿元,项目自筹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20%,即约为 70.70 亿元。路桥集 团、华东公司分别按参股比例 1%、1%,共需投入项目资本金约 1.41 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3-060 的《四川路桥 关于子公司路桥集团、华东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 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4. 公司先后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四川和锦高铁 沿线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进项目建设,公 司为四川和锦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本金 300 万元、 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路桥集团为和锦公司的贷款本 金合计 36,100 万元、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锦公司 就本次担保为本公司及路桥集团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3-057 的《四川路桥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盛通公司与蜀道城乡集团、西南设计院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与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优化合作模式,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调整投资方 案。原方案约定各投资人按照股权比例组建多家项目公司分别实施各子项目。 现结合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新方案拟调整为路桥集团及盛通公司控股成立一 家或多家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并不再参与博物馆群 及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与原方案一致。

征地拆迁费用(上限 45 亿元)拟采用自有资金的方式投入,蜀道城乡集团、 路桥集团以及盛通公司需共同承担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义务。

综上,根据建安及征拆投资方案调整,公司总出资义务由 8.32 亿元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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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2.377 亿元。其中,路桥集团出资义务由 8 亿元调整为上限 19.4425 亿元, 盛通公司出资义务由 0.32 亿元调整为上限 2.9345 亿元。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调整 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子公司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的投资方案进行调整。会议应出席人数 11 人,实际出席人数 11 人,董事长周 凤岗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周凤岗、池祥成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 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关联交易议案》,一致认为 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蜀道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城乡集团为蜀道集团全资子公司,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 易(除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达到 3,000 万元,但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相关情况介绍

(一)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蜀道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下发批复同意设立蜀道城乡集团,整合原四川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原四川省铁路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 联合体原成员“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权利义务已概 括转让给“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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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白茂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

理;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 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等。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约 517.55 亿元,净资产约 77.66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 198.70 亿元,净利润约-10.54 亿元。

(二)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非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其股东方为西昌市财政局,持股比例为 10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星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 116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 年 4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市政设施管理;自然 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 屋拆迁服务等。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 发经营;旅游业务等。

(三)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本公司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其股东方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勇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38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 8 号

注册资本:38,33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与技术服务;市政公用

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桥梁、隧道、道路工程、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及相 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 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咨询 与技术服务等。

三、投资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原投资方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盛通公司与关联方蜀道城乡集团、 西南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标。联合 体中标后,将与西昌国资公司按照 80%:20%的股权比例成立多家项目公司, 负责项目范围内各个子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匡算全周期总投资约为 160 亿元 (所有子项目总计投资 115 亿元、征地拆迁费用约 45 亿元),资本金比例为总 投资的 20%,约为 32 亿元。西昌国资公司、蜀道城乡集团、路桥集团、盛通公 司,分别持股 20%、54%、25%、1%,需要出资本金分别约为 6.4 亿元、17.28 亿元、8 亿元、0.32 亿元。路桥集团及盛通公司拟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 26%, 合计需出资资本金约 8.3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的公告编号为 2021-123 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参股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 镇化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具体如下表:

原方案

实施主体 股权比例 建设项目内容

(二)原投资方案的推进实施情况

原方案约定各投资人按照股权比例组建多家项目公司分别实施各子项目。 项目启动至今两年,各投资人已按原股比成立了一家项目公司(四川和锦高铁

组建多家项目 公司分别实施 各子项目

蜀道城乡集团(54%) 路桥集团(25%) 盛通公司(1%) 西昌国资公司(20%)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片区内的市政道

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博物馆群、

创新创业中心,污水处理厂等公共服务设施

以及经营性项目等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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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新型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创业中心、孙水路、站前路的投 资建设,上述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

(三)投资方案的调整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160 亿元,其中建安投资 115 亿元,征拆投资 45 亿元, 拟分别作如下调整:

1. 建安投资方案调整

现结合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西昌高铁新城项目下一阶段实施的项目分为 公益性项目及经营性项目。其中,经营性项目包括商业博物馆及商业街区的开 发运营,经公司研判,该类子项目不属于公司“1 2”战略范畴,与公司“主责主 业”关联度较低,投资风险较难把控,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不参与该类子项 目的投资任务。公益性项目包括市政道路、绿化、污水处理厂等基础及公共服 务设施项目,该部分项目由路桥集团及盛通公司控股成立一家或多家项目公司 负责实施,项目回报机制与原方案一致。根据各投资人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下属公司建安投资估算约 66 亿元,项目资本金出资义务共计 7.752 亿元。 具体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表:

单位:亿元

新方案

实施主体

股权比例

建设项目内容

本公司下属

公司建安投

资估算

本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项目资

本金出资义务

和锦公司

蜀道城乡集团(54%) 路桥集团(25%) 盛通公司(1%) 西昌国资公司(20%)

创业中心、孙水路、

站前路

26

1.352

本公司下属子

公司控股项目

公司

路桥集团(51%)

盛通公司(29%) 西昌国资公司(20%)

市政道路、绿化、污

水处理厂等基础及公

共服务设施项目

40

(暂定)

6.4

(暂定)

蜀道城乡集团 蜀道城乡集团(80%)

控股项目公司 西昌国资公司(20%) 目

博物馆群、经营性项

-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138 新方案

合计 66 7.752

2. 征拆投资方案调整

征地拆迁费用(上限 45 亿元)拟采用自有资金的方式投入,蜀道城乡集团、 路桥集团以及盛通公司需共同承担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义务。根据中标联合体 的比例,蜀道城乡集团(54%)、路桥集团(25%)、盛通公司(1%)需共同承 担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义务,公司共计需承担上限约 14.625 亿元的征拆费用出 资义务。

综上,根据建安及征拆投资方案调整,公司总出资义务由 8.32 亿元调整为 上限 22.377 亿元。其中,路桥集团出资义务由 8 亿元调整为上限 19.4425 亿元, 盛通公司出资义务由 0.32 亿元调整为上限 2.9345 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属于片区开发投建运一体项目,公司通过投资获取施工任务,符 合公司战略投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完善“大土木”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

2.目前,各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大多采用投建一体模式实施,片区开发模式 越来越多的被采用。通过该项目的参与,有利于公司积累该模式项目的实操经 验,为公司今后更多的实施该类项目、拓展主业范围创造条件。

3.本次投资方案调整后,征地拆迁费用的回款期限缩短为两年四期,有利 于公司避免承担经营性项目现金流不稳定的风险。

五、投资风险

(一)投资风险

1.融资风险 本项目采用片区开发模式,有别于传统模式,公司还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

探讨具体融资落实方案,若无法取得融资,将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 2.投资收益兑现风险 本项目投资收益支付方式主要采用分期回收成本及收益的模式,且投资收

实施主体

股权比例

建设项目内容

本公司下属

公司建安投

资估算

本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项目资

本金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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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西昌国资公司收取的片区土地开发成本及专项资金补助、 西昌国资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经营收入、城市特许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本次 投资方案调整不会对投资收益兑现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或增大风险,但因出资 义务发生变化,公司短期面临一定程度资金压力。

(二)防范措施

1.公司将积极与西昌国资公司沟通推动片区综合开发投资运营补贴、产业 导入奖励办法等相关奖励政策的出台,为项目提供政策支撑,同时积极与多家 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优化项目方案,保障后期融资落地。

2.公司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征地拆迁义务部分的回报机制、回报的支付节 点以及相应的刹车机制。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西昌高铁沿线 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周凤岗、池祥成 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 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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