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SH688207)$  根据上述搜集到的信息,对于破发的上市公司,其简易再融资的可行性受到了新规的限制。具体来说,【2】中提到,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要求在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然而,【2】中也提到了对于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这表明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即使是破发的上市公司,也可能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再融资。特别是当融资金额较小,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此外,【4】中提及,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具有“小而美”的特色,从发布预案到获批的时间较短,定价方式全是竞价模式,募资投向全部聚焦主业。


综上所述,虽然新规对破发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活动施加了更严格的要求,但在符合简易程序的特定条件下,破发的上市公司仍可能进行简易再融资。这要求公司必须满足简易程序的标准,如融资规模较小,并且募资用途需聚焦于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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