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合联公告明确指出【上市时,联交所已就原材料采购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授予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 规则项下的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惟受限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原有年度上限,即分别人民币34.5百万元、人民币32.6百万元及人民币21.3百万元 。后来,于编制本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过程中,发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原材料采购服务协议的实际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41.4百万元,已超出原有年度上限,主要原因为于2023年第四季度,本集团业务的发展更加迅速和稳健,对自药明生物技术获得的原材料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上文所称本集团当然包括药明康德在内,原材料采购服务协议上限不断被突破,原因是原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不看好药明的请滚出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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