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可认定为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

在A股市场上,30%的要约收购线被视为一个“分水岭”,持有30%以上股权,意味着控股力系数较高。在2012年以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要想继续买入,就会触发强制要约收购,收购比例不得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30%以上的持股比例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但“可以”不是“一定”。现实中,持股低于30%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大批量存在,而高于30%又没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也不少。


回到最初的问题。多少股权可以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呢?其实,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谁能掌控董事会。


目前,郭家会不会继续二级市场增持股票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九亿七会不会用子公司股权拍卖或者协商的形式,让郭家获得。这样百分之四十的股权足够有控股权。

郭是否能顺利进入董事会。还是那句,得双赢或者三赢才能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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