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SH603007)$  

一石激起千层浪。年报里一句关于重整的描述,引来了无数猜测。这里不做推断。只是和大家探讨下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事项。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结合镇江中院预重整指引要求: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向债务人、权益可能受不利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并适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是不是很模糊这个事。正式重整的债权人会议,明确要求管理人要提前十五天告知。但是预重整的债权人会议描述为适时。但都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十五天内。

这里补充一下,就是如果你错过了申报债权的时间怎么办(结合曾经完成重整股票作为例子):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补充申报,但须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大家看明白不,意思是债权申报的截止日就是公告截止日,你没申报完全可以后期继续申报。但是考虑到花王生态预重整,肯定是想一次性全部解决,不排除要把所有的债权都确认完毕。

那么债权申报届满时哪一天呢?

结合(2022)苏11破申3号公告,债权申报的截止日是2022年7月5日。

那无论结合哪一条是不是都不太对了。。。

其实吧。你如果参与过破产重整票,特别是预重整期间的票,你就会发现一个事,就是所有的规定仅仅是规定,是否能够执行,潜在因素太多了。比如花王集团的重整,已经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债权确认后必须召开债权人会议(这可是破产法规定的),恰逢疫情,给了一个延期的理由,但是疫情过去多久了。其实这都不稀罕,法律都开有后门的,如果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情况延期半年是可以理解的。我遇见过半年,半年,半年延期好几次的。这都不是问题。整个重整过程,整体时间根据难易程度,是相对固定的,你前期准备时间长,后边落地就快。你前期准备时间短,你后续程序就慢。这样好理解不。

所以说,债权人会议没开,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市场中有这种例子,征收受理当天补开债权人会议的。大家可以更关注债权人到底是谁。能不能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这样才更有意义。。

说下我的担心。花王生态的债权人,集中两个部分,一个是应付帐款,一个是保证借款。应付帐款这个我觉得相对好沟通一些,即使债权确认有点麻烦,比如清丰县谭某4月的案件(见附图,看看法官是谁),但是也应该好落地。相对麻烦的是保证借款。要考虑保证借款的第三人到底是谁。实力如何,如果实力很强,债权人不好沟通也是可以预期的,这也是我一直犹豫的根本原因。

但是自从我看到了管理人张望处理的一个重整案件后,思路悄然改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留债处理的。(张望当年的方案:在预重整及重整程序中引入投资人,帮助有财产担保债权人获得全额留债,无财产担保债权人的清偿率提升近26倍,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大家是不是想起来前段时间农发行的案子。农发行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债权当做了保全物。是不是有点贯通了。。

其实管理人一直在努力推进。点点滴滴,慢慢地就可以描绘出全图。

我只是说进程。并不说走势。涨跌我猜不到。但是我知道的是,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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