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0日向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浩源)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显示,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7223040.00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5702400.00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12925440.00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科目。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25440.00元,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25440.00元。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显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10年9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

  业绩方面,ST浩源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增加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1.85万元,同比减少0.75%。

  二级市场上,ST浩源10日收报5.91元,跌幅1.01%,公司最新市值24.97亿元。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