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披露了公司当前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及债务逾期情况。

公告显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3年末,存在未能如期偿还的银行贷款,金额高达29.51亿元人民币,同时,商业票据未能如期兑付的金额也达到了2.79亿元人民币。公司详细列出了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信息和逾期原因。

2022年7月5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集团”)公告称,日前召开了“19融信01”和“19融信02”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展期议案。

根据公开信息,“19融信01”和“19融信02”的发行日期为2019年7月2日,其中“19融信01”发行规模28.5亿元,票面利率6.45%,发行期限为4年;“19融信02”的发行规模为11.50亿元,票面利率6.78%,发行期限为5年。受托管理人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根据公告,本次到期“19融信01”和“19融信02”利息在回售日正常支付,但是本金将展期在一年内进行支付。截至目前,“19融信01”债券余额为10亿元,“19融信02”债券余额为11.5亿元,累计展期21.5亿元。

7月5日,国泰君安相关人士表示,融信集团此次先协调了一部分资金对“19融信01”和“19融信02”两笔债券的利息的兑付。本金展期兑付主要是因为融信集团2022年上半年销售放缓导致项目回款慢,叠加面临债务集中兑付的压力,造成了公司账面资金比较紧张。目前发行人也是希望按照目前的本金兑付方案加大项目销售保障后续的债券本金顺利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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