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14日光大证券公开信息显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63号)查明的事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光大证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周平、王世伟作为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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