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SH)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嘉必优(688089.SH)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4号)(简称“警示函”)。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必优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12月27日,公司在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授权到期、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授权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合计购买定期存款等理财产品1.11亿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才予以确认补充并对外披露。

嘉必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易德伟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易华荣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标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易华荣、王华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纯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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