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

(一)辅导人员
为开展春泉园林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国融证券制定了详细的辅导计划,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
参加上一期(第九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何庆桥、邵翰、罗进杰,其中何庆桥担任辅导小组负责人。
本期(第十期)辅导工作小组的成员无变化。辅导成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参与本次辅导工作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辅导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3 年 4 月 1 至 2023 年 6 月 30日

2、辅导方式

(1)现场咨询与培训;(2)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地;(3)查阅相关文件资料;(4)查阅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上的公开披露信息;(5)远程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信其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4、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辅导人员与国融证券密切合作,分工明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对接受辅导对象进行指导培训,能较好地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期间,春泉园林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078号)。在辅导机构的指导下,春泉园林对前述年报问询函及时作出了书面回复。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因2022年“新冠”疫情反复、园林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春泉园林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2022年年业绩持续亏损。据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648,881.1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4.17%;净利润为- 17,794,702.41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目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逐步消除,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变化情况,保障辅导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
下一阶段的辅导小组人员构成暂无变更计划。
(二)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4、协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切实对广大投资者负责;
5、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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