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15)在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今天正式公告实施。根据方案,公司将以总股本239,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119,600,000元红利。

这次分配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25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红利的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26日。本次分红并未采取差异化分红送转方式。

红利发放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对于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公司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将由公司自行发放。

关于税务处理,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持股时间的不同,适用相应的差别化税率,持股期限超一年者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及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45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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