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高速”)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将按每股0.12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此次分配方案总额329,328,000元,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

公告指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在2024年5月3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27日。

具体实施细则显示,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的,将在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并代扣代缴。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8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的“沪股通”股票红利,也将按10%税率代扣,实际派发0.108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则需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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