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4 年 5 月 21 日,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并对《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修正案(一)》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时间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 11:00 结束,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将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具体公示情况如下:表决事项一:《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1、职工债权组应有 948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675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该组同意《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458 户,占该组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数的 67.85%,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1.25%,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2、税款/杜保债权组应有 20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19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该组同意《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6 户,占该组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数的 84.21%,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7.21%,税款/社保债权组表决通过。3、财产担保债权组应有 5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5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该组同意《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3 户,占该组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数的 60%,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80.7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4、普通债权组应有 629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504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该组同意《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374 户,占该组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数的 74.21%,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67.46%,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表决事项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该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有 629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504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同公告编号:2024-004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为 360 户,占该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71.43%,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7.86%,表决通过。表决事项三:《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修正案(一)》表决结果:该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有 654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实有 528 户债权人参加会议。同意《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修正案(一)》的债权人为 360 户,占该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68.18%,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65.12%,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上述表决通过。管理人现将上述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重整工作,重整进度会及时进行公告披露。同时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0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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