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后,新注册企业的数量有所降低,但空壳公司会大大减少。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的变化: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且股东需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一规定使得以高额注册资本“充门面”的公司减少,而选择适度金额注册的公司增多1。
出资方式的改变:新公司法允许股东使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等,这促进了出资方式的多元化。在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规定下,使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公司将会越来越多1。
存量公司的调整:对于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出资期限超过新法规定的期限,需逐步调整至新法规定的期限以内。这可能会引发减资、注销和转让的高潮2。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