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219)宣布,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即每股0.30元。本次分红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将在2024年7月8日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5日。

本次利润分配基于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除去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根据公告,截至当前,总股本为561,40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2,527,180股。因此,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558,872,820股,总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67,661,846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4.19%。

分红实施上,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红利。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由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审议通过,方案明确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处理,其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公式计算,参与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986元。

扣税方面,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30元;持股1年以内的将在转让股票时计算应纳税额。其他类型股东的具体税务处理将根据相关法规和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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