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证监会等三部门说要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
网上一下就炸开锅了,投资者们开喷:投资者变成消费者,怪不得亏钱,快别玩了。
从此事就能看出一个事:人们的情绪融合了悲观、绝望、不信任、愤怒......
现在监管跟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就有点像夫妻吵架,妻子处于情绪期,丈夫去讲道理。
但这时讲道理除了被骂得狗血喷头,啥都得不到。
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啥呢?
很简单嘛,去买个包包!
我是不太理解,为啥大家这么大惊小怪,金融消费者早就不是一个新词了。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美国在2010年7月21日颁布了《华尔街改革法》主要从七大方面对美国金融体系进行了详细的规范,通过一系列详细的规定来切实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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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投资者变消费者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在开始之前,我们得搞清楚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区别。
一、到底什么是投资者?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与投资相对的是融资。
比如:
有公司想以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如果你出钱给它,你就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此时,你就是一个投资者。
重点是股东两个字。
如果你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又如何声称自己是投资者呢?
再比如:
有公司以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如果你买它发行的债券,你就是该公司的债主。此时,你就是一个投资者。
重点是债主两个字。
如果你不是该公司的债主,又如何声称自己是投资者呢?
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之后,你就会发现,如果你购买的是基金、信托、保险、理财之类的产品,本质上讲,你确实是一个金融消费者。
因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单里没有你的名字,只有该基金产品的名字。
比如,茅台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就有上证50指数基金,沪深300指数基金和人寿的保险产品。
![](https://gbres.dfcfw.com/Files/iimage/20240702/C0090D72FDADD0F506C5A8C25296BC67_w640h238.png)
如果茅台做了什么违规的事,能够直接去维权的是这些基金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而不是我们。
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你把10万块给了你的朋友A。
A用他自己的账户将10万元投资了5家公司,你说这跟你有多大关系呢?
你朋友就类似于这些投资理财类产品。
同样的道理,居民存在银行的钱,银行会拿去放贷,买债券等。这也是投资。
居民是银行的债主,银行是企业(包括政府)的债主。
把上面的关系理清楚后,大家就明白其中最主要的差别了。
二、金融服务涉及的面很广
上面讲的是股民的主要误读。
其实金融服务涉及的面很广。
比如,券商要给我们提供交易服务,数据支持服务,融资融券服务,投资者教育服务,投顾服务,理财产品等等。
他们提供服务就会收费。
同理,他们也对消费者负有义务。
比如,正当你瞅准时机准备抄底时,券商的服务器突然崩了,是不是很气人?
再比如,它拿你的钱去集中买了一家地产商的地产债,结果暴雷了,是不是很冤?
作为接受服务的人,我们其实也会在各个券商之间进行比较。选择性价比更高,口碑更好的券商。
银行、保险、基金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也同样如此。
三、监管更精细了
咱们先收起情绪,客观来讲,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是一个利好,这让监管工作更精细了。
不过很多网友挺逗的,问是不是有问题可以直接打12315?
大家仔细想想,12315有没有能力处理这类投诉呢?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可是门外汉,你让它如何帮你维权呢?
当然,投资者所期望的利好其实只有:上涨。
所以对于这些制度建设来说,并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相反,每一次出政策,他们都会鸡蛋里挑骨头,啥都解释为利空。
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关系真的那么难懂吗?
我相信任何人稍微过过脑子都知道两者的区别。
之所以明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要骂,说到底,情绪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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