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64)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分配方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730,339,64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84,495,100.32元。

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7日。公告确认,本次分红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该方案适用于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及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将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红利派发则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红利发放日在各股东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须待办理完毕后领取红利。

公告还详细阐述了关于股息红利所得税的扣缴政策。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持股期限的不同,实际税负从20%到免税不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也将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其股息、红利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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