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贝卡”)公告,2023年度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01元现金红利(含税),总计派发1131.9854万元,该方案已于2024年5月22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18日。

此次分红以2023年底公司总股本1,131,985,440股为基数,分配方案涵盖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扣税细则方面,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将影响适用税率;QFII股东将按10%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沪港通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同样按10%税率进行代扣代缴;其余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需自行缴纳应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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