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董事会已决议通过公开挂牌程序转让其依法享有的转让资产,并寻求建议授权。

建议授权允许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分批次完成资产转让,并进一步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和批准建议出售事项相关事宜。卖方为本行,潜在受让方包括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资质的公司,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拟转让资产的本金金额约为256.05亿元,初步最低价总额不低于约176.72亿元。预计代价不低于约176.72亿元,转让资产本金及对应之利息等债权约289.65亿元,剔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债权净额约为215.5亿元。此次出售预计带来负面财务影响约为38.78亿元。

所得资金将用于本行的一般性营运资金,旨在提升资产质量、降低资本占用、提升资本充足率和改善流动性。建议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在于改善资产质量,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潜在受让方资料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最终实益拥有人为财政部或相关独立第三方。

该行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9.97亿元,同比下降5.55%;净利润50.81亿元,同比下降16.81%。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17327.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42%。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为9203.9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37%。吸收存款9345.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8%。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3年末,渤海银行不良贷款率1.78%,较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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