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转债(SH110072)$  


$广汇汽车(SH600297)$  一、广汇集团(作为广汇汽车的第一大股东),在广汇汽车的可转债下修转股价(2024年5月22日由4.03元/股下调至1.5元/股),在下修转股份后后广汇集团不是直接增持广汇汽车股份,而是通过买入广汇转债来转股来增持股份,是否存在问题?

二、广汇汽车在2024年6月7日发公告称广汇集团在2024年6月6日增持股份(通过可转债转股1155万股)。假如广汇集团截止2024年7月19日是26.92亿股(在2024年3月31日持股25.26亿),相差了1.66亿(增持变动超过6%),在此期间广汇集团、广汇汽车有无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是否存在问题?根据证监会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增持要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增持过程中,首次增持、继续增持、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增持计划完毕均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相应的公告。

三、在广汇汽车控制权有可能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广汇集团在此期间大幅增持,是否存在问题?在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 “金正公司”与广汇汽车2024年7月11日签订《股权合作框架协议》转让24%的股权。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