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SH688091)$  回答2个问题

1、在北京,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高价创新药,有豁免DRG支付的相关政策。

 

根据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印发 CHS-DRG 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要进入 CHS-DRG 付费除外支付的行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三年内(指含申报年度及之前的两个自然年度,下同)经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医疗器械;三年内因增加功能主治或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三年内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三年内由于价格调整新增的可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

2.取得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

3.符合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4.临床效果较传统药品/医疗器械有较大提升。

5.对 DRG 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

6.全市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病例达到50例以上,罕见病不受例数限制。

 

其他地区可能也有类似政策或规定,具体需参考当地的医保政策。

 

DRG 支付方式的目的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对于创新药的豁免政策,旨在鼓励医药创新,推动医药产业的发展,使患者能够更快地受益于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但这些政策通常会设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性。

2、在国内,化药2类被称为改良型新药,也属于创新药的一种。

 

改良型新药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例如,布洛芬是一种常用的解热镇痛类、非甾体抗炎药,基于其有效成分开发出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布洛芬混悬剂、布洛芬咀嚼片等都属于改良药。

 

与全新靶点和结构的1类创新药相比,改良型新药具有更多可以借鉴的已知活性成分药品的研究数据,可缩短临床研发的周期。其临床优势可体现在提高有效性、改善安全性和提高依从性等方面。例如通过新剂型或新给药方式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从而增强疗效;在不降低疗效的同时,减少不良反应或相关风险;或者通过特殊制剂的研发,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等。

 

近年来,随着相关政策逐渐明晰化,国内2类创新药的注册热度不断上升。相较于1类新药,改良型新药具有研发成本更低、成功率更高、研发周期相对短、风险相对低等特点。同时,改良药不仅可以覆盖原研药的市场空间,还可能通过解决临床上未被满足的需求,拓宽适应症或适应患者的范围,从而扩大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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