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百集团(SZ000759)$ 今天20240726,尽可能用简短的话描述重要内容。

在理解以下这些内容之前,你需要看看公司法、证券法、上市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规则、独董管理办法等等法律法规。

1.回到20210709的大股东变更承诺那个公告中。承诺内容有约束性的限定用语,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和“最终”。也就是说这是一份有时间起止限定、有目标达成的不可变更或者撤销的自愿性承诺。变更或者撤销的前置条件是不可抗力。承诺达成的路径为两家公司分业经营或者中百剥离零售业务购入非零售业务。

2.今天是可以争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昨天是不需要解释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昨天以前包括昨天买入的,都可以依据未履行承诺发起诉讼,要求大股东、实控人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就承诺未履行赔偿。

3.今天买入到20240729买入,依然可以获得一个博弈的机会,就是股东大会的否决票。按照最大化测算,否决掉大股东的议案需要一亿股表决权,中小股东持有的1/3。否决掉有什么好处?一可以继续获得赔偿,也就是说,即使20240727之后买入的依然有可能获得承诺未履行的赔偿,二可以继续等待大股东执行2021年股东大会通过的承诺。

4.我们是股民,多赚点钱改善自己的生活是首先要考虑的。现在中百集团给了一个可以通过索赔获得亏损补偿,如果有重组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即使没有重组,行业困境反转也已经在路上,20亿不到的市值,赢面非常高。

5.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点,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是两个主体。大股东的行为不能有损于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所以,投诉的主体是大股东,主旨是大股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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