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SH600100)$于6月28日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北京证监局查明,公司主要存在的违规事项包括财务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准确。因此决定对公司及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违规事项

警示函中披露该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投资收益核算存在跨期问题,导致2018年至2023年相关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项目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22年开发支出、存货核算不准确;部分采购业务存在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同时挂账情况,导致2020年至2023年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及相应资产减值损失核算不准确;个别逾期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不连续,导致2020年至2022年相应坏账准备核算不准确;2021年个别子公司未严格执行减值相关会计政策,漏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预付土地款事项相关会计核算科目归集不当,导致2020年、2021年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披露不准确;2021年、2022年长期应收款相关坏账计提政策披露不准确;重要联营企业报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披露错误;2019年、2021年部分参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有关核算数据和披露不准确。

股民维权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或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暂定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6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或可进行维权。→一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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