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中法水务IPO中介机构分别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法水务主营业务包括供水业务、污水业务、市政水务工程业务和智慧水务业务。

2019年度-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3,596.63万元、80,245.33万元、102,151.86万元、49,707.7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070.23万元、16,601.10万元、15,683.34万元、7,734.9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常熟市水务局,各期分别向其销售11,288.82万元、12,119.89万元、18,715.49万元、14,357.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34%、15.10%、20.16%、30.88%。

中法水务拟募集资金28,625.97万元,20,625.97万元用于“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8,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中法水务有三名股东,城建公司持有31,418.03万股,持股比例40.80%;中法投资(常熟)持有26,950.00万股,持股比例为35.00%;常熟江南水务持有18,631.97万股,持股比例为24.20%。

城建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40.8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城投公司持有城建公司100%股权,通过城建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40.80%股份;城投公司持有常熟江南水务100%股权,通过常熟江南水务间接持有发行人24.20%股份,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国投公司持有城投公司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常熟市国资办持有国投公司100%的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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