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您好!感谢就中百集团信息披露的投诉的回复。

根据阅读,回复内容表述如下(如果本人理解有误,请指正):

1、交易所已经要求公司核实;

2、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沟通后回复;

3、贵所衷心感谢我对贵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据此,我没有看到了中百集团及其第一大股东就信息披露问题的认真核实。理由如下:

1、2021年7月10日的变更同业竞争的承诺,一共表述了两种方式,一种是中百集团与武商集团两家公司,中百集团经营超市业务,武商集团经营百货业务的分业竞争;另一种是中百集团的零售业务归入武商集团,并购入非零售业务;武商集团经营零售业务的分业竞争。在2024年7月20日的延期公告中,把后一种分业竞争模糊掉了。显然与公司与大股东核实过给贵所的回复中与2021年承诺内容无重大差异有别。

2、根据武商集团2023年年报显示,武商集团控股子公司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营业收入30.95亿(见武商集团2023年年报,下同),2022年年报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2.03亿;2023年武商集团超市门店总建筑面积为53.2万平米;2022年武商集团超市门店总建筑面积为53.1万平米。显然,营业收入下滑3.37%,超市门店建筑面积增长了1000平米。就营业收入一项看确实下降,但是下降幅度甚至小于中百集团。(营业收入下降是客观经营结果但是营业面积增长是主观表现,主管表现上没有体现出压降同业竞争业务的努力)。营业收入所以,与2021年变更承诺中的下一步举措明显不符。也就是说,至少在2022年和2023,第一大股东武商量并没有履行其承诺。

3、关于持续压降武商集团超市业务占比的问题之一。同业竞争是需要消除的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持续压降其中一家的同业竞争业务占比并不能消除其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实质性后果。第一大股东武商联显然用持续压降武商集团超市业务占比误导了交易所的监管和广大中小投资者。

4、关于持续压降武商集团超市业务占比的问题之二。持续压降武商集团超市业务有目标么?5年内达成什么样的目标?没有明确的内容显示。

解决同业竞争就是解决同业竞争,模糊承诺内容、误导承诺履行方式、变更承诺履行时限,有悖于关于公告的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请交易所继续核实,并回复为盼。

此致工作顺利。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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