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重整、任重道远。
一、海口美舍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裁决: 海南瑞泽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因海口美舍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三家单位,二审判决大兴园林胜诉,东方园林被判支付工程款8210.1万元及利息、工程养护费578.46万元及利息。
二审判决结果还将一审判决的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改判为承担“支付责任”。大兴园林只能向东方园林要求履行,东方园林才可以要求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履行支付义务。
此项合同债务纠纷,实际上是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因未付款引起,园林是中心,即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付款给园林,园林支付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属于三角债务,园林实际承担的是相关利息,所以构不成重大负面信息。
二、园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方尧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借款(项目贷款),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部分预期,逾期金额(本息合计)约 4651.45 万元。此外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合同数量为 5 笔,对应逾期金额为 2242.86 万元。
园林公司拟回应 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已着手债权申报、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公司将在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及审查、引入重整投资人等工作,并结合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相关方沟通情况,编制初步的重整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我认为,园林重组,任重道远。
一、园林公司既有应收款(约52亿,已经计提)需要追讨,已经起诉的约10亿。近期消息违约担保、合同纠纷也不断出现,账面上也有近2亿元。属于别人欠园林的。园林欠别人的,总体上,别人欠园林的多。
二、园林重组,涉及债务比较多,需要有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这些尚不构成对园林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重大影响。
三、园林未来发展项目储备、项目资源等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解决股权、债务的方式,只要重整方案合适,获得法院支持通过,且落实到位,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四、招募投资人结束,投资人尽职调查,编制重整计划,需要时日。重整参与投资人会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估,利大则行,弊大则离,谁都不傻。大家需要耐心等待。
五、园林未来理顺后,后期怎样发展,应该是有预测或规划的,值得期待。
坚信园林的股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共享收获,不要被盘面细小变化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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