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9晚间,同德化工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

 2024.8.9晚间,同德化工公告收到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同德化工在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缺陷。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去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署《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作价2亿将子公司“同蒙化工“售出,且当日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再收取1.2亿元交易保证金,但公司根本未召开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后续协议终止也未进行及时披露。此外,2021年1月27日,同德化工与“深圳蝴蝶谷”签订设立新能源材料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却迟至2021年2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除信息披露违规外,同德化工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也存在疏漏。公司在签订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及后续被“广东宏大”起诉事项中,均未登记内幕信息,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规定。

同德化工也屡次发生内控和信披问题,一度影响公司财报数据的公信力。2016-2020年间,公司多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监管函,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整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曾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对于一只违规频频和有内控缺陷传统的股票来说,投资者须持有足够谨慎。

同德化工2001年成立,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主营民用炸药的研发、产销,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有“国家民爆行业的优势企业、山西省民爆龙头企业、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近五年“扣非净利润”在1亿-1.5亿左右徘徊

2024年一季报显示,同德化工主营收1.6亿,同比下降13.2%;归母净利润2126万,同比下降18.9%;扣非净利润1635万,同比下降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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