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纯利润作为董半年的工资这个应该没有异议,这是人家的劳动所得!现在就剩下那1.41亿纯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了,首先小董是公司法人兼CEO,公司性质是挂靠新东方,自负盈亏,新东方提供了财务软件以及初级阶段必须的一些二手转播设备,至于这些设备有没有折价作为经营成本在营收里扣除不得而知,再就是1000万注册金,事实证明未实缴。现在问题来了这1.41亿纯利润分成两部分,1.29亿和0.12亿,到底谁应该拿大头?答案非常明显,与辉同行自负盈亏,母公司新东方根本没有资格拿大头利润,0.12亿作为挂靠管理费给新东方已经是相当不错的利润了,毕竟新东方在与辉同行的贡献度几乎为零,董完全是靠着自己的能力加持才把与辉同行做起来的,从风险和受益角度看董也是应该拿利润大头。至于老鱼为什么0.12亿不要了一起送给宇辉,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谁知道他打的什么蔫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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