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林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虚开发票案进行了审判(判决书:(2024)沪0115刑初853号)。

根据上述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至2021年11月间,被告人肖某、施某、胡某为赚取开票费,明知港中旅华贸物国际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贸公司”)、某某公司2(下称“某某公司2”)与某某公司3(下称“某某公司3”)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被告人肖某应夏某(另案理)的要求,通过被告人施某、被告人施某通过被告人胡让某某公司3向华贸公司、某某公司2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0余份,价税合计累计,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天币1236万余元。上述发票已被华贸公司、某某公司2入账计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据华贸物流4月20日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6.08亿元,同比下降33.81%;归母净利润6.17亿元,同比下降30.60%;扣非净利润5.32亿元,同比下降38.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9亿元,同比下降78.75%;报告期内,华贸物流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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