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管护
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利用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对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地理信息地图实施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卡是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的基础。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信息数据规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卡基本格式。主管部门、管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卡有关具体数据信息项,并做好与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衔接。管护单位按照规定采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据实录入资产信息卡,建立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数据库。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信息发生变更的,管护单位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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