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财经讯,8月26日下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吉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公开资料,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辽宁大连人,高级经济师。1983年-1994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起到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99年-2003年任国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2007年任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行长。2008年9月-2016年1月,李吉平任国开行副行长。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

2024年3月13日,李吉平被查,此时距离其卸任国开行副行长已经过去了8年多。

8月1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李吉平曾经是“金融虎”胡怀邦的下属。胡怀邦2013年4月-2018年9月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胡怀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月,胡怀邦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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