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创新药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时限为5日。具体来说,药审中心对拟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品种具体信息和理由予以公示,包括药物名称、申请人、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申请日期、拟纳入理由等。如果在公示期内(5日内)无异议,则该药品即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对公示品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5日内向药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药审中心在10日内另行组织论证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各相关方。必要时,药审中心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

看来是有竞争对手提出异议了,不然自动纳入优先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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