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铜冠矿建)专注于向全球非煤矿山提供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优化设计、技术研发等一体化开发服务和相关增值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矿山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近日,该公司披露了招股书(注册稿)拟冲刺北交所。


高新技术企业“含金量”或不足


据招股书,铜冠矿建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340019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此外,还明确规定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以铜冠矿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点看,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

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铜冠矿建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24亿元、10.24亿元和11.64亿元,研发费用分别为2725.01万元、 2,590.85 万元和2,484.01 万元。

经统计,2020年-2022年,铜冠矿建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为31.12亿元,累计研发费用为7799.87万元。

在2020年-2022年,铜冠矿建的累计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仅为2.6%,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条件。

董事对外兼职或涉嫌选择性披露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然而,铜冠矿建或并未详尽地披露其董事在外任职情况。

招股书(注册稿)显示,姚兵除在铜冠矿建担任董事外,还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铜陵有色)的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工商信息显示,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隆铜业)、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国维矿业)、安徽省有色金属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有色金属)均系铜陵有色的子公司,姚兵担任金隆铜业的监事会主席以及担任国维矿业、有色金属的监事。

但在招股书中,铜冠矿建并未披露董事姚兵兼任上述几家公司的监事,或涉嫌选择性披露。

无独有偶。据招股书,魏朱宝除在铜冠矿建担任独立董事外,对外还兼任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四方)的独立董事。

据红四方招股书(注册稿),魏朱宝还兼任合肥学院教师,但铜冠矿建招股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处并未显示魏朱宝兼职合肥学院教师。

与客户披露数据不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在信息披露方面,铜冠矿建招股书(注册稿)与相关公司年报所披露的信息不一致。

据招股书,中色股份及其关联方为铜冠矿建2023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39279.55万元。

但中色股份2023年年报披露,中色股份2023年对未具名的第四大、第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2704.49万元、38781.46万元,与中色股份披露的销售数据均存在差异。

那么,究竟为何会出现与主要客户相矛盾的情况呢?

似乎遗漏了关联方

根据《北交所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和铜冠矿建招股书的说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方。

招股书(注册稿)显示,合肥好房居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好房居)系铜冠矿建董事长丁士启弟弟丁士飞持股90%,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因此,铜冠矿建将好房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工商信息显示,合肥市包河区山启鸿日用百货经营部(下称:山启鸿)是丁士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通讯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徽杰苑****,该地址也是好房居的注册地址。

那么,根据关联方认定规则,山启鸿应属于铜冠矿建的关联方,但招股书中并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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