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具体提出以下5大要点,详情如下:
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具体提出以下5大要点,详情如下:
要点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超募资金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要点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
要点3: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保本型产品、从事高风险理财
要点4: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原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要点5: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