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SH601728)$ 中国电信大股东若要减持,是需要发公告的。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应当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的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等内容。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大股东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 持股比例变动:大股东持股比例每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减持的比例每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上下一手),需履行信披义务,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内,禁止买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在公告前不得买卖。大股东减持比例虽未达到百分之五,但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百分之五时点(上下一手),需要停止减持并履行信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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