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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春暖花开,很多企业又开始了海外参展的工作。由于近几年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一些国家和机构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启了新一轮的“围剿”。海外展会对很多企业非常重要,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往往会导致企业无法参展、展品被扣押、国际声誉受损、支付授权费用或者高昂的赔偿金等情况。在这种情势下,我们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的律师团队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国外重点展会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资料,对企业赴海外参展面对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和应对作以介绍,供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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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参展知识产权纠纷的基本类型

  在海外展会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专利纠纷

  各国家或地区对专利种类的规定略有不同(一般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其纠纷形态简单可理解为展品或宣传资料中的产品侵犯了展会国或地区已注册专利或专有技术如商业秘密等而引起的纠纷。我国企业曾在多个展会中收到警告函或临时禁令,影响参展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商标权纠纷

  是指参展企业的产品、宣传资料等侵犯了展会所在国或地区注册商标的纠纷。具体包括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产品进行报价或作为赠品(这里也要明确指出,使用与该国家或地区近似的商标,也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范畴)。也有可能我们的商标在海外被他人注册,反而我们中国企业成为了侵权人。

  3、著作权(版权)纠纷

  是指使用他人作品的纠纷,在展会中突出表现为(1)展台设计纠纷,如让设计方出方案,自己偷偷进行建设安装布置展台;(2)宣传资料抄袭;(3)展会上使用盗版软件;(4)擅自使用他人音乐、美术、文字作品等。

  4、不正当竞争纠纷

  如企业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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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所在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措施及应对

  如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可能面对的情况有:收到其他公司的警告函、法院临时禁令及执法、海关执法、知识产权诉讼等以及我们发现他人侵犯知识产权如何处理等问题。

  1、警告函

  通俗理解就是其他公司认为我们参展企业有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而发的警告函(一般聘请律师撰写),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当我们企业收到警告函后,应认真对待,审查对方提出的警告理由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我们企业没有所述的侵权行为,立即发出反警告,要求其停止无理操作。如果审查后发展我们存在侵权行为,应综合考虑侵权成本与对方和解并达成书面协议,避免无法参加及开展后续业务。

  2、法院临时禁令

  临时禁令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而签发的禁止侵权产品参展的法律文书,尤其注意,因其由法院发出,具有强制力。这个临时禁令一般经申请后的1到2天就能发出,法院也没有进行实体的案件审理。需要注意的是,欧美国家法院的判决、指令、命令非常权威,我们不能忽视。所以我们在收到禁令后,应当先执行禁令的内容,如对所述产品进行下架、不再发放相关资料等。同时,要聘请律师对禁令进行分析、对禁令的签发提出异议或者要求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主诉讼程序。当然,如果确实有侵权事实的存在,还是建议与禁令申请人开展谈判工作,避免发生大额损失。

  3、知识产权相关诉讼

  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建议企业还是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和解、不和解的态度进行处理。我国企业在德国及美国等地都取得过很多胜诉的好结果。一味的采取回避的态度会让展会国的机构认为中国企业更倾向于侵权,我们还是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维护自身和中国企业的整体利益。

  另外,我们的展品还可能因知识产权问题遭到海关扣押,其处理方式与展会大同小异,这里就不详细讲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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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中发现他人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此种情况时,我们应该找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其是否构成侵权,同时可以通过警告函、临时禁令及执法、主诉讼程序的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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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中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还是比较多的,这跟我们走出去的趋势有关、也跟之前的一些特殊情况及我们的善于隐忍有关,现在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建议我们要走出去的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摸底和排查、做好全球知识产权布局、以及一旦在海外参展过程中遇到纠纷的预案,沉着冷静应对这些纠纷。同时提示,世界各个大展,比如德国克隆展、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美国的CES国际消费电子展都有详细的可参考的展会条款,在参展前进行详细了解对我们企业面对法律风险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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