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仍需面临投资者的维权诉讼,2024年6月27日,公司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主要为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具体来看,宁波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两方面违规事实;其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通过采购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方式占用资金情形,公司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前述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其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2023年1月3日支付给关联方4.5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2023年4月3日支付0.7亿元作为购房税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此外公司2024年1月25日支付给关联方6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2年8月12日-2024年6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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