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2022年5月7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你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99.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2021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但迟至4月1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披露2021年净利润亏损4500万元至6000万元,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于2022年2月1日-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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